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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刑辩律师谈谈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余条 男子获刑个月贪污贿赂类辩护

中国法院网讯(蒋兴旺)近日,4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结1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,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,对4647元非法获利予以追缴。  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王某为江油某楼盘销售人员,2020年7月20日,他登录销售部登记系统导出该楼盘业主信息,将其中571条含有业主姓名及电话号码的信息,出售给成都某装饰设计公司的1名员工,非法获利4647元。  法院认为,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根据被告人向某的犯罪事实、情节以及悔罪表现,法院作出以上判决。  法官温馨提醒: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经济价值凸显,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尤为重要。我们不仅要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,也要意识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且情节严重的,应当承担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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