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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述模拟拆迁的协议能签吗——北京刑辩律师

模拟拆迁的协议能签吗合法的模拟拆迁补偿协议是可以签订的,但签订这类协议是有1定风险的,如果被征收人不能准确评估风险的,应该委托律师处理。房屋拆迁补偿价评估存在的问题1、估价方法存在的问题目前大多数城市房地产拆迁评估,采取基准价格结合成新、区位、临街等系数来综合确定拆迁价,首先这是由于房屋的价格是由市场来确定的,不仅仅受其物理本身固有有形因数的影响,而且还受市场众多因数影响的,往往后者的影响比前者大。例如:房地产周边环境这1影响因素,同1房地产所处同1区位,但不代表周边环境是相同的,这是因为房地产特性(个别性)决定的,因此我们仅仅以基准价格来测算房地产市场价是没有说服力的。其次,《房地产估价规程》中也找不出“基准价格”1词的由来,更谈不上其计算的依据及科学性。2、确定房屋基准价格存在的问题房屋基准价的测算,首先是由政府来认定估价机构,后由该机构来测算,再由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来确认其测算结果,实际上还是1种政府行为,摆脱不了政府的干预,因此房屋基准价还不是市场行为,不能准确反映市场房屋价格变化,甚至还存在着政府及其部门有意压低基准价的行为。3、房屋拆迁补偿价存在的问题(1)土地的补偿价没真正的体现。有些城市现行的房屋的拆迁补偿价,是结合成新得出的房屋拆迁补偿价,其最终结果也只能最大程度上反映的是房屋这1物理本身固有的有形状态价,而不能正确反映这1房屋实体带来的经济效用价值,更不能反映土地这1无形资产价,当然这1最终结果普遍反映补偿价低这1结论。没能充分地考虑房地产的容积率、建筑密度等合理利用土地这1因数,而是将土地与房屋重置价合并计为基准价,以房屋的建筑面积来测算,其结果必然导致同质同量同价的土地其容积率高、建筑密度大的其土地价格高这1歪理;(2)政府部门干预较多,甚至于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体现其政绩,压价、压成本、坑民、损民、与民争利有损政府形象的行为。4、在房屋性质认定上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的房地产相关法律、法规滞后于有些拆迁房,要其完备、完善有关手续,实在是强人所难。而有些城市1味强调手续的完善,在房屋性质的认定上刻板教条,不考虑实际用途和使用价值。其最终结果,导致不尊重历史,不能反映房屋可以带来更大收益这1客观事实。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,合法的模拟拆迁补偿协议是可以签订的,但签订这类协议是有1定风险的,如果被征收人不能准确评估风险的,应该委托律师处理。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欢迎到律师之家进行法律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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